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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正確姿勢

  當我推開房門,看到曾經只屬於我跟他的那張床上,躺著一個陌生的裸男的時候,我並沒有太大的感觸。

  我知道他有別人瞭,分手也已經說過瞭。

  房子是我跟他一同合租的,押金還是我墊付的。只是我沒有想到,在我都還沒有徹底把我的東西全部搬走之前,他已經迎瞭新人回來。

  我沒有哭,沒有爭執,沒有鬧騰,甚至沒有很愚蠢地問他:“你有沒有愛過我。”

  即使他很自作多情地跟我說:“愛過。”

  愛過又如何呢?當愛成為往事,曾經擁有到底算什麼鬼?

  我甚至沒有說再見就離開瞭,因為我真的是不想"再見"瞭。

  我刪掉瞭他的所有照片,所有聯絡方式,甚至把手機號碼都換瞭,前任這種東西,能甩多遠就甩多遠吧。

  特別是出軌這種……

  等我離開瞭那個讓我倒胃口的地方,心情稍稍回覆之後,我跟身邊的腐女好友聊起這段噁心的感情經歷。

  “你居然沒有哭?!也沒有跟那個賤人爭執?!怎麼說你也得賞床上那個騷貨一巴掌啊!“她一臉的驚訝,“你到底是不是受啊?!”

  “哭有什麼意義?爭執又有什麼用?“我真的是一個很理性的人呢……

  “把他給搶回來啊!至少也為自己討個公道啊!他們這樣對你。“她不可思議地看著我。

  “這樣的人,搶回來做什麼?給他個機會再傷害自己嗎?要是他真的要變心,搶回來也沒用,如果他真的愛我,又何須我去爭搶呢?“我說。

  “你應該要去跟他們撕逼的啊!電視劇裡,小說裡,不是都那樣演的嗎?“她說,然後忍不住笑瞭。

  好吧。

  其實說白瞭這個女人就是覺得我沒有演一出好戲給她看,這樣的分手,不是她喜歡的戲碼。

  或許對於很多人來說,面對這樣的情景,如此淡漠的分手,甚至會讓人懷疑,我是否真的愛過他。

  甚至連他也是這樣問我的。

  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一定需要透過有很多人來追求自己,爭搶自己,才能凸顯自己很受歡迎,對某些人來說,自己很重要?

  我其實也有經歷過那樣的為分手而哭泣的階段。

  那次應該是第一次談戀愛吧。

  我跟他的第一次分手,發生在地鐵站內。

  那天,我們聊起瞭未來。

  他是個不願意出櫃的男人,每次聊起兩個人的未來,他總是感覺特別灰暗,說著說著,就覺得兩個男人在一起,根本走不下去,不會有未來。如此,還繼續在一起做什麼呢?

  那時,我們已經在一起快一年瞭。

  即使兩個人之間磕磕絆絆不斷,但是在我看來,這世界上就沒有不鬧彆扭的愛人。

  如果一吵架就要分手,這世上應該永遠不會有"永遠"吧?

  原本是好好的約會,在等地鐵各自踏上回程之前,因為這樣的一個話題,他跟我提分手。

  那是週末,地鐵站內熙熙攘攘的人群湧入,也擋不住那一刻的心寒與滿心的孤寂。

  我沒有做錯什麼,卻因為或許看不到未來,而要"被分手”。

  我不甘心,我也捨不得。

  我無法阻擋淚水的流出,也顧不上地鐵站內人群奇怪的眼光。

  我們坐在地鐵站內的休息靠椅上,我苦苦地哀求他不要輕易放棄這段關係,哀求他不要輕易地放下我。

  最後,他心軟瞭,他決定要繼續,我們繼續在一起瞭。

  第二次分手,發生在公園裡。

  這個大男子主義的男人,覺得我沒有盡到"妻子"的本分,沒有乖乖地聽話,不夠順從他的意思,於是要提出分手。

  老實說,當時覺得有點累。

  甚至有點不明白這個男人老是動不動就說分手是什麼意思……

  這個時候,我想起瞭老媽的教導,兩個人相處,爭執是難免的,有時總是會需要有一方先服軟,如果都這麼強硬,很難一起好好過日子。

  “天長地久"有時候是熬出來的。

  而且,沒準真的是我太強硬瞭?其實,聽他的,或許也沒什麼吧。

  而後,我賠禮道歉,我認錯服軟。

  最後,我們繼續在一起瞭。

  等到第三次鬧分手,是在我即將要期末考的時候。

  那天我在連續兼職並且通宵複習背書的情況下,還要去赴約。

  見面的時候,他跟我說分手,覺得我不夠重視他。

  我的內心幾乎是崩潰的。

  我也已經累得不要不要的瞭。

  哭都沒有力氣哭瞭。

  好吧。

  分手就分手吧。

  然後,那段感情關係就畫上瞭句點。

  我也有努力過,我也有為一段感情要結束而哭泣過,祈求過,努力試圖挽回過。

  可是,當一段感情真的到瞭盡頭,哭泣,悲傷,爭執,撕逼,都沒有用。

  換不來一個人的珍惜與愛護。

  甚至換不來他可憐地看你一眼。

  身邊的一位好基友,跟他的男友在一起,七年瞭。

  他們之間分分合合,八百遍瞭吧。

  沒辦法,他愛上瞭一個"浪子”,三不五時地偷吃出軌,防不勝防。

  提過分手,或自己心軟,最後被對方挽回;或因為自己立場不堅定,一再藕斷絲連最後複合。

  偶爾遇到節日,“浪子"會說加班在忙,而如果基友想要悄悄到"浪子"家去給"浪子"驚喜,最後一般都是基友自己得到驚嚇,比如在家裡遇到陌生男子什麼的。

  有時我不懂這樣一段糾纏不清,還總是讓自己傷心難過的情感關係,維繫下去的理由是什麼。

  那些第一次戀愛,就愛到天長地久,此生唯一的情侶,真的非常幸福,並且非常幸運。

  而如果沒有這樣的一份幸運,那麼失戀和分手,就在所難免。

  面對分手,我們到底該怎麼做?

  是當斷則斷?還是極力挽回?

  在我心裡,我一直覺得,當一個人真的很愛很愛你,他一定不會忍心去傷害你,而如果他不想傷害你,他又怎麼會去出軌呢?

  而如果他真的很愛很愛你,想要一直跟你在一起,他就一定不會輕易,甚至不會捨得跟你提分手。

  而如果他出軌瞭,提分手瞭,用眼淚乞憐,聲嘶力竭,毫不顧忌形象地撕逼,真的能挽回什麼嗎?

  我不知道。

  我唯一知道的是,人心是很難改變的。

  都說圈子難有真愛,難有天長地久。

  我想,或許是因為們太輕易說"我愛你”。

  也太輕易說"分手"瞭。

  借用老媽的話,其實情人之間的相處,爭執總是難免的。當我們遇到問題,當我們面對爭執,我們要想到的是如何解決爭執,如何解決問題。

  而如果我們一味地覺得相處不合適就分手,總會遇到下一個更好的物件,那估計只會等到孤獨終老。

  相愛的時候放開去愛,分手的時候徹底放手。

  或許我們能夠愛得更幸福,分得更坦然,並且有尊嚴。

  這是一次淺淺的探討。

  希望各位愛瞭就一直甜蜜到老,永不分手哈~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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