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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婚姻所需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最近在微博上關於 "**同志選擇形式婚姻,逃避社會與家庭壓力**" 的話題吵得沸沸揚揚。有一種聲音堅持同性戀就應當直接出櫃,拒絕形式婚姻,因為形式婚姻實際上是一種欺騙,而且這麼多同志選擇躲入幕後,以"異性戀"的身份示人,也不利於同性戀平權鬥爭。

最近在微博上關於 “同志選擇形式婚姻,逃避社會與家庭壓力” 的話題吵得沸沸揚揚。有一種聲音堅持同性戀就應當直接出櫃,拒絕形式婚姻,因為形式婚姻實際上是一種欺騙,而且這麼多同志選擇躲入幕後,以"異性戀"的身份示人,也不利於同性戀平權鬥爭。

對於這種言論,我的回答是:**管它做鳥!**如果你覺得形式婚姻更適合你,那麼就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請記住,不需要拿你自己的幸福綁架某種理想,某種目標——生活是你自己的,不是一場秀,如果你拒絕出櫃,那完全是你的自由 ,你同樣會因為沒有輕易結婚,傷害一位普通女人的一生而崇高,偉大。{#more-3254}

在卸去形式婚姻所帶來的思想包袱後,許多人或許會反而陷入一片迷惘:自己應該如何開始籌劃一段形式婚姻呢?形式婚姻中有那些事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呢?

以下,就是我為準備踏上形式婚姻之路的各位朋友的特別提醒。

第一, 彼此熟悉與彼此信賴

形式婚姻不是兩個人過家家。即使是一個男同志與一個女同志之間的形式婚姻,如果兩個人缺乏瞭解,缺乏信任,那麼這兩個人連朋友都沒得做。

特別提示:網路不靠譜。我無法相信有人會在網聊之後就敲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如果在網路上遇到合適的"另一半",就應當積極的找機會一起見面,真誠交流,熟悉彼此,互相傾訴。其次,異地戀對於形式婚姻而言是大忌,不要輕易嘗試。

第二,協議很重要,協議不重要

形式婚姻之前,許多人堅持應當有一紙協議,以書面形式預訂婚姻中雙方的責任與義務。這貌似是很重要的一部,然而實際上,這張薄薄的協議中許多條款(例如財產分割,子女問題等)往往會與婚姻法相矛盾,因而是無效的

協議真的這樣重要嗎?個人以為或許並非如此。作為選擇形式婚姻的男同志與女同志兩人之間,更多的時候真的是要"看人品"。不要過分地依賴協議之類的東西,因為這一方面是在給自己留一條並不存在的退路,另一方面是對對方極大的不信任與侮辱。

第三, 是否領取結婚證?

兩個同性戀之間,真的要領取結婚證書嗎?不領結婚證,或者去辦一張假結婚證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兩個人之間是純友誼,不會存在任何經濟與法律的糾紛。

如果由於種種原因,選擇領取結婚證書,那麼就請一定考慮清楚:今後一切都要看對方的人品,一切糾紛的解決要徹底依賴彼此的相互信任,要預知可能因此而帶來的法律風險,因為一切違反婚姻法的婚前協議都是無效的。

第四,要不要孩子?

老實說,許多來自家庭的"逼婚"壓力,有一半是為瞭"傳香火"。因此,選擇形式婚姻的你們,是否選擇要孩子?有瞭孩子的三口之家將不同於普通的二人世界,各種由孩子所帶來的糾紛與困擾,對於形婚關係的考驗幾乎是毀滅性的。

第五,二人世界?不,四人世界。

男同志與女同志之間的形婚,王八瞪綠豆,看上去似乎只是兩個人的私事,然而實際上這場婚姻牽扯到男方的"他",與女方的"她"。兩個人的交際關係或許並不是什麼難事,然而保持四個人的長期友誼可不簡單。

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增進交流與瞭解,培養"親近感"。一旦四人關係中每個人,都熟悉並欣然接受另外三個人的存在,那麼這種形婚關係才是最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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