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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被”結婚,究竟是誰在作惡?

關於Gay與普通女性的婚姻我宣告瞭我的觀點:**堅決反對。**文章釋出後,我收到一些質疑的聲音,有人認為Gay結婚在中國是大勢所趨,自己無能為力;也有人提出如果自己真的保持單身,將會令家人尷尬,讓他們"抬不起頭",這是在"作惡"。

關於Gay與普通女性的婚姻我宣告瞭我的觀點:**堅決反對。**文章釋出後,我收到一些質疑的聲音,有人認為Gay結婚在中國是大勢所趨,自己無能為力;也有人提出如果自己真的保持單身,將會令家人尷尬,讓他們"抬不起頭",這是在"作惡"。

首先,我要謝謝大家的激烈討論。巴甫洛夫說過,“爭論是思想的最好觸媒” ,真理只有在爭辯的過程中才會越來越明澈。關於上篇文章,我無法理解並認同對我的質疑,所以關於同志結婚,關於"作惡",我今天再廢話幾句。以下只是我一家之言,歡迎駁斥。{#more-2364}

首先,什麼叫做 “作惡”?

關於作惡,我們可以將其定義簡化為:對他人合理權力,利益的侵犯與侵佔。勿論你是否利己,勿論你是否存心,只要存在"損人"這一環節,這就是作惡。

其次,同志"被"結婚,這是否是作惡?

同性戀是不需要與異性結婚的。然而,現實社會中仍然有大量的同性戀迫於社會壓力,家庭壓力不得不與異性結婚,過起無愛無性,心痠痛苦的"婚姻生活"。

在這場婚姻鬧劇中, 同志本身就是受害者:你的基本人權被剝奪,被侵犯,這是赤裸裸的作惡。這個不公平,不合理的社會是這場悲劇的始作俑者,是作惡者。而不知情的家人則成為瞭作惡者的幫兇。

再次,結婚瞭的同志,你是什麼身份?

不堪壓力與普通女性結婚後的同志,其自身的身份也發生瞭戲劇性的變化:由最初這場社會悲劇的受害者,變成瞭作惡者的幫兇。

這些結婚後的Gay,已經服從瞭社會不公正的安排,自己"華麗變身",成為一個旁人眼中普普通通的丈夫,父親, 而將來自社會,家庭的壓力全部轉嫁到自己的妻子身上。

他們的妻子,即所謂的"同妻"們,在這段荒唐的婚姻中根本無法享受正常婚姻中理所因當的激*情,愛情甚至親情。她們的基本權利被剝奪的乾乾淨淨,再次淪為"生產工具",“發洩工具”。

“作惡金字塔"的最底層的受害者:同妻們

來自社會,家庭的針對同性戀不公正,不合理的壓力,最終透過同性戀與普通女人的婚姻而最終全盤轉嫁到這些可憐,無辜的女人身上。

這些被矇在鼓裡,或默默無聞的女人才是這場作惡大會,悲劇婚姻的最終受害者,而傷害她們的直接兇手,就是她們作惡的同性戀丈夫,傷害她們的根本兇手,是這個社會的不公正。

斬斷"作惡的鏈條”,不服從婚姻安排是不是作惡?

上篇文章中,有人給我提出這樣一個觀點:如果不遵照家長的意見與異性結婚,將會令家人尷尬,讓他們 “因為你永遠抬不起頭做人”,就是在"作惡"。

而事實是,在這場"不公正"的罪惡轉嫁過程中,你們的父母實際上不自覺地充當瞭幫兇的角色。 不要為瞭遷就你正在作惡的家人,就稀裡糊塗地加入作惡者的行列。不要以為將壓力轉嫁給那個毫無感情的"妻子",自己的日子就會好過些。

如果同性戀"被"結婚,毀掉的將是一個普通女性的一生,她的感情,親情,幸福都被他的同性戀丈夫毀滅,她無法享受她的天賦人權,這才是在作惡,在做十惡不赦的大惡。

以上,就是這場婚姻鬧劇中,作惡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分析。身為同志,如果大家都在"婚姻"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前退縮,甘願順從社會與家庭的安排,淪為作惡者,那麼我們這個同性戀人口全球第一大國,將在後天被無邊的六月雪淹沒,落瞭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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