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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國可以慢慢來?

前幾天看到李銀河女士在微博上隔空喊話:"誰知道濮存昕的聯絡方式,請告訴我,想請他提交同性婚姻提案。跟濮存昕有一面之交:在地壇醫院艾滋病房《艾滋女生日記》一書的推介會上,覺得他這個人比較關心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況。"

前幾天看到李銀河女士在微博上隔空喊話:“誰知道濮存昕的聯絡方式,請告訴我,想請他提交同性婚姻提案。跟濮存昕有一面之交:在地壇醫院艾滋病房《艾滋女生日記》一書的推介會上,覺得他這個人比較關心弱勢群體的生存狀況。”

果然,很快有記者在北京堵住濮存昕,告訴瞭他李銀河的微博內容。濮存昕表示,“這個事情還是私下裡說吧。“當記者問到他對同性婚姻的看法,他說,“中國得慢慢來。” 於是此事最後無果而終。當然,濮存昕所認為的同性婚姻在中國要"慢慢來”,代表瞭相當一大批人的普遍觀點。我記得2010年全國政協新聞發言人吳建民在被問及李銀河的同性婚姻提案時也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國"仍太超前”。那麼,在中國同性婚姻真的太"超前"瞭嗎?同性戀"領結婚證"真的可以"慢慢來"?{#more-7802}

一、同性婚姻的熱身——民事結合

許多人說起"婚姻",第一反應就是兩個人去民政局扯證結婚,而同性婚姻就必須是同性戀人獲得結婚證書,兩個人的關係得到法律保護,大多數中國同志對於婚姻的看法也僅限於此。

實際上除瞭同性婚姻,與同性婚姻有關的其他形式的同性伴侶關係還包括 **“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同居伴侶關係"。大部分國家認可的"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相比僅僅是沒有"婚姻"與"夫妻" 這個名分,在其他方面與異性戀的婚姻是完全一致的

在許多國家(比如法國,德國等大多數歐洲國家,澳洲與紐西蘭等),同性婚姻或許還沒有合法,但是這些國家普遍認同同性戀人之間的民事結合關係,在這些國家民事結合關係的同性戀人,同樣受法律保護,享受與異性戀夫妻一樣的權利。

可惜,我國目前既不承認同性婚姻,也不承認民事結合

二、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條明確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其他形式的公民結合不被認可"。因此,在中國無論是想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或者民事結合被承認,都必須對《婚姻法》做出修正,修訂,除此以外再也沒有別的辦法。

李銀河女士一連數年提出的婚姻法修正案,每次都中途失敗。究其原因,即使她的提案成功被某位代表帶入會場,也只能作為建議,因為要成為修法議案必須30位人大代表附議,在這30個人全部簽字之後這份提案才會有可能在會議上被討論,正式進入流程。

所以,這也就出現瞭文章開頭的那一幕:李銀河女士苦苦尋找那些對同志友好的公眾人物,求他們將同性婚姻的提案帶入會場,並尋找30位代表簽名附議。

三、退而求其次,民事結合也不錯

讓我們絞盡腦汁,思來想去那些可能對同志友好的人大代表名單——要湊夠30個人可真的很難。實際上,許多代表或許對同性戀並不仇視或反感,他們只是人云亦云,繃緊瞭政治神經。

試想,在這些代表面前 “同性婚姻合法化"與"承認民事結合” 這兩個詞哪個更具有爆炸性?當然,如果讓同性婚姻合法化,這無疑是對現行婚姻法"一男一女"原則的徹底顛覆,是對現有法律的徹底推翻——換成你是人大代表,你或許都不敢輕易簽字表示支援吧。

但是,“承認民事結合"就不同瞭。承認民事結合關係,最多隻是在現行的婚姻法(或者其他一個什麼法上)加一小段的備註:“承認民事結合的公民結合關係,保障選擇民事結合公民的基本人權與合法權益”——就這麼簡單。

中國人的民族習慣就是不習慣徹底地破舊立新,而是喜歡走中庸路線,循序漸進,反對全盤修改,喜歡小打小鬧。因此,如果真的要讓30名人大代表在《婚姻法修正案》上聯名簽署表示支援,那麼選擇"民事結合"肯定比 “同性婚姻"阻力小得多

濮存昕說說同性婚姻在中國要慢慢來,那麼我們就慢慢來:先修正相關法律認可民事結合關係,之後是否進一步升級為同性婚姻合法化,什麼時候升級為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就聽天由命瞭——畢竟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實際上僅僅差一個"夫妻"名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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