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一個問題,我在追求什麼?
我喜歡拍照,但並不能稱之為攝影。我喜歡將鏡頭對著一些毫無意義的東西按下快門,無論是鏡頭好還是不好的裝置,我都會上來就試微距,我喜歡那種,焦點在一個物體上,其餘朦朦朧朧的感覺。
我喜歡看那些以前拍過的照片。我把它們稱之為我的財產,我怕他們終有一天會丟失,於是我把照片全都上傳到空間裡,儘管那裡也不是萬無一失的風水寶地。 可能,和朋友聊著聊著,或者開啟瞭瀏覽器,實在不知道下一步幹什麼的時候,我會點開相簿,從這些呈現在螢幕上的花花綠綠的圖片中,尋找曾經的記憶。 沒有親身的經歷,是不知道這回憶的感覺有多好。
我會想起某年上學的路上,陽光明媚,我對著水泥路拍下自己的影子;我會想起某年在哈爾濱,對著冰雪大世界的大冰塊拍照,本以為能拍出像在網上看到的那種晶瑩剔透的效果,可笑的是,我完全忘瞭自己在用的一款早已過時的手機,存在手機裡的,只是那閃光燈的反光;我會想起某年,坐在操場上,烈日當頭,拍下他們踢球的身影;我會想起,有天下午陽光很好,我伸起手,對著日光、窗戶,照瞭一下,還美滋滋的加瞭個lomo的特效。
我是追求那些記憶影像的美好嗎?
我喜歡聽歌,有朋友說我是歐美音樂腦殘粉,我自己卻不這麼認為。真正的腦殘粉,還需要別人來評判嗎?
我喜歡用iPod聽音樂,感覺很好。我喜歡CC、我喜歡Britney Spears、我喜歡Nicki,很多喜歡的,並不是喜歡瞭一個就要死心塌地,我喜歡音樂。
同樣我也很喜歡The Whitest Boy Alive,他們的歌百聽不厭,因為我覺得聽起來有共鳴。
我會把來電鈴聲設定成Milkshake,因為我喜歡。
我又是在追求音樂裡的美好嗎?
說實話,我很羨慕那些在一起生活的人們。
往往是這樣,你在覬覦著那個完美的他的時候,他卻不是你所想的那樣。
我是追求,追求奮不顧身的愛情,也追求平平淡淡的愛情,可是奮不顧身難,平平淡淡更難。
難又能怎樣?放棄嗎?走到今天這一步瞭,為什麼要放棄?
為什麼難?他給不瞭你想要的,做不好你想要做的,總是吵來吵去,同樣你也是這樣。這樣在一起有必要麼?
難在找到對的人。
很俗,也很現實。
對的人,才對。
原來我一直在追求的,是那個對的人。
每個人追求的,都是對的人。
我對朋友這樣說,朋友說你是這麼想的,可別人不一定這麼想。
我是這麼想的,我需要追求一個對的人,一起過想要的生活,一起追求幸福。
外面的雨還沒停,大半夜,在高樓上向下面的街道看,路上的車濺起瞭水花。
我喜歡陰雨天氣,我看到在昏黃的路燈下,站著一個人,他是誰我不必說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