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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 “支援性亂與濫交” 的誤解

寫部落格這幾年來,承蒙大家關照,色流多多少少積攢瞭幾分人氣。在《給愛的部落格》中,我總是嘗試向大家介紹性取向,性行為與性心理的正確觀點,卻不免一再被人誤解。

寫部落格這幾年來,承蒙大家關照,色流多多少少積攢瞭幾分人氣。在《給愛的部落格》中,我總是嘗試向大家介紹性取向,性行為與性心理的正確觀點,卻不免一再被人誤解。


趣的是,這種誤解經常是同時來自恐同者與同志——敵人不理解自己,這本身沒什麼大不瞭,因為恐同者根本不會嘗試去換位思考,嘗試理解同志。然而,自己的陣
營中也有人對我充滿誤解,這卻令我很尷尬,也很難過。例如不久前,我曾經反對"提升同志形象"的宣傳,就有人不解:同志不是應該潔身自好嗎?
難道你是在鼓吹性*亂,提倡濫*交?{#more-2506}

我從沒有支援過性*亂與濫*交

很多人駁斥我,一開口就是將我認定為 “性*亂與濫*交的支持者”,對我口誅筆伐。這實在是一種莫名的冤枉:我什麼時候支援過性*亂與濫*交啦?


際上,我寫過許多關於性技巧,性安全的文章,然而大家都對這些內容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你們僅僅看到我不像你們,不像你們所熟悉的那些同性戀網站一樣,對 “群體性行為,開放性關係,3P,群*交”
等行為模式持批判態度,就認定我為是其支持者,這樣豈不是非A即B,非黑即白,非左即右,簡單愚蠢的思維定式麼?

沒錯,我不反對那些你們所嗤之以鼻, 鄙視乃至反對的性行為模式,性心理模式,僅僅因為這些本身是沒有任何錯誤的——不反對,並不代表我就是這些行為的支持者與親歷者。

個人的私生活應當被完全尊重

這一段涉及到人權與自由。有人給我留言說:"別人的私生活我們是無法干涉,但你能確定他們的濫.交行為沒有影響到其他人麼?如果他們聚眾淫亂被捕見報,導致我父母對同性戀者更加鄙視而阻礙我出櫃,這算不算是影響我?"

當然,如果這幾個倒黴蛋的美事被見諸報端,並如同預期地對你的父母產生瞭不良的影響,這或許的確是對你的間接影響。但是,**你又怎麼能夠因為你父母的無知,自私與歧視而要求別人改變毫無過錯的生活方式呢?**這就好比要修一條鐵路會影響你宅邸的風水,姑且不論這條鐵路是否有積極意義,你難道也會為瞭維護這種迷信而責令工程停工嗎?

你選擇怎樣的性生活方式,那完全是你個人的私事。儘管今天聚眾淫亂罪這條惡法依然有效,我們也應當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鄙視地遵守),但是必須認識到:這條法律,以及對私生活方式的種種偏見都是在干涉你的自由,是凌駕在你個人的基本人權之上的。

我反對 “不安全” 的性*亂與濫*交

如果你是《給愛的部落格》的老讀者,應當熟悉我的部落格有一個標籤是"同志指南"。在這個標籤下的文字,全部是單純的性技巧,性安全的內容,這些文字中的小貼士,不論你是在享受二人世界,還是多人轟趴都同樣有幫助意義。

的確,**性亂與濫.交是傳播各種性病包括HIV的途徑,但是性亂與濫.交不是導致性病與HIV的原因。**你與自己的同伴們在享受私密的魚水之歡的同時,如果可以做到安全的性行為,自覺切斷性疾病傳播的途徑,享受激*情的同時保護自己,那麼還有誰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對你們的私生活橫挑鼻子豎挑眼?

哦,我幾乎忘記瞭,恐同者與衛道士們仍然會指責享受激*情的你們——因為他們才不關心你們的健康,你們的生死(實際上他們巴不得你們都死光光),他們只在乎你們的所作所為是否讓他們看著不爽。實際上,你即使什麼都不做他們都厭惡你,因為你是"骯髒"的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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